豫南监察分局在许昌辖区开展高位监察
11月19日至23日,豫南监察分局局长胡瑜同志带队对许昌辖区永锦能源公司、平禹煤电公司、神火煤电公司许昌分公司开展高位监察。
按照工作部署,监察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,并在工作开展前进行认真学习和精心准备。辖区各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救,形成了书面材料。
此次监察按照河南煤矿大奖安全监察局“一防两推”的工作思路,认真践行“1223”工作理念,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主旨,加强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通过现场监察,监察组掌握了煤矿各上级公司对下属煤矿的管理情况,了解了各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,并结合各公司实际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不同要求,对推动各公司对下属煤矿灾害防治及隐患整改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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